各参保单位:
根据我县“电子社保”的总体规划,为进一步规范社保经办流程,拓宽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渠道,提高我县社会保险经办效率和社会保险数据质量,自2018年度开始,全面实施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系统注册的范围与对象
(一)2018年1月2日后登记参保的单位请在登记参保后5个工作日内到忻城县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的注册开通手续;
(二)2018年1月2日前已在我县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保的各类用人单位,未注册开通手续的单位请于2018年2月28日前到忻城县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的注册开通手续。
二、网上申报业务
现已开通的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内容包括:
(一)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变更。
(二)参保单位职工新增、续保、停保。
(三)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四)参保单位和职工信息查询。
(五)业务用表下载与打印,业务报表打印
(六)网上通知。
(七)参保证明打印。
三、网上申报系统的注册开通程序
凡在我县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各类用人单位,需凭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到忻城县社保局开通网上申报系统的权限,分配用户名和密码,参保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使用网上申报系统。网上申报流程及操作手册,参保单位可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 网址:http: //gx12333.net/)——企业申报——下载中心”下载。
四、网上申报系统的使用要求
参保单位在使用网上申报系统前,应仔细阅读《广西社会保险企业网上申报系统用户手册》,严格按照手册说明操作,同时做好以下几点
(一)登录网上申报系统的用户名、密码是网上申报过程中识别服务对象的唯一依据,参保单位应妥善保管,初次使用的应对初始密码进行修改。
(二)参保单位在每月10日前申报办理职工增加或减少业务为当月增减业务,每月社会保险费核定后办理的职工增加或减少业务为次月增减业务,当月职工有增减变动的,请参保单位按时办理。
(三)参保单位申报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社保局在3个工作日内对参保单位申报的业务数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业务办理完成,审核未通过的将退回参保单位。参保单位应及时查看申报的业务是否审核成功,对申报失败的业务要及时查看原因,修改后再重新申报,如有在网上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五、其他事项
(一)按照“电子社保”建设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已实现企业网上申报、人脸识别资格认证、社保卡解挂失/制卡进度查询、个人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待遇发放信息查询等服务。请各参保单位积极配合,推进我县社保业务网上申报工作的全面推广应用。
(二)网上申报系统无法办理的业务,仍按原渠道办理。
(三)参保单位应当妥善保管用户名、密码,凡在网上系统操作的社保业务,视为参保单位亲自办理,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参保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5日
附:
目前开通办理网上申报系统数字证书服务机构的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后续新增数字证书服务机构的联系方式会通过网站和申报系统进行补充) :
1.广西易联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5号亚航财富中心21层,联系电话: 0771-6779564。
2.忻城县社会保险业务网上申报咨询电话: 0772-5511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