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的主要依据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件的预警通知》(桂教安稳〔2020〕5号)。
二、制定文件的目的意义
加强全县中小学生安全管理,有效预防溺水事故发生,确保学生生命安全。
三、目标任务
专项行动从4月份开始,至11月底结束,为期半年。通过健全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体系,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网络,着力解决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实现中小学生溺水起数和溺亡人数明显下降的目标,坚决遏制群体性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发生。
四、适用范围
忻城县辖区。
五、实施步骤
(三) 《方案》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加强排查隐患,严格管理。各乡(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收到本通知15 天内要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山塘、水库等重点区域进行防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完善警示标志、防护设施,配置应急救护设施,原则上每两个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排查。加强对易溺水时段易溺水水域的巡逻管理。第二阶段:认真总结开展活动情况。各单位要对学生防溺水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20年12月1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材料(含相关图片资料)报送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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