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股(室)、各二层单位:
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异地办理”模式改革,推进来宾市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关于落实县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指导目录的通知》及《推进来宾市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同城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现将《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报告表(含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同城通办”实施方案》《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同城通办”实施方案》《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备案“同城通办”实施方案》《要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定期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同城通办”实施方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同城通办”实施方案》等5个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1.来宾市忻城生态环境局“同城通办”事项统计表
2.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报告表(含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同城通办”实施方案
3.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同城通办”实施方案
4.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备案“同城通办”实施方案
5.要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定期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同城通办”实施方案
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同城通办”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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