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驻县中直、区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部分副县长工作分工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李耿同志
负责应急管理等方面工作。
分管县应急管理局。
陈文炼同志
不再负责应急管理等方面工作。
不再分管县应急管理局。
其他县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按忻政发〔2020〕20号执行。
忻城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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