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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一)出台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以更大力度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住房促消费、优供给、惠民生,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参照来宾市草拟了《忻城县2026年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库)补贴暨促消费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4〕61号),《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来宾市2026年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库)契税补贴暨促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来建发〔2025〕11号)。
二、意见采纳
《方案》征求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驻县区直、市直各有关单位的意见,截止日期无单位反馈修改意见,视为无意见。
三、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在忻城县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库)并缴纳契税的自然人(不包括企业法人)。
(二)补贴范围和标准
1.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商铺)补贴。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在忻城县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按缴纳契税的100%发放补贴。
2.购买新建商品车位(库)补贴。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在忻城县范围内购买新建车位(库)的,且在活动期间内按有关规定办理不动产证后,按缴纳契税的100%发放补贴。
(三)补贴流程及使用范围。明确了活动模式、申领材料及流程,消费券使用范围及使用期限,以及消费券退付等内容。
(四)其他事项说明。对不在补贴范围内的房屋车位类型、违规骗补行为责任、人才引进补贴以及财政资金分担等其他事项进行说明。
四、涉及范围
《方案》涉及忻城县范围。
五、新旧政策差异
与《忻城县2025年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契税补贴暨促消费活动方案》(忻住建发〔2025〕18号)相比,2026年出台的《忻城县2026年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库)补贴暨促消费活动方案》,补贴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消费券使用期限为消费券到账后的6个月内(按180天计算)使用完毕,过期不再补发,视为放弃使用。
政策解读单位: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策咨询电话:0772—551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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